2005年7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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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工资发多少职工老板共商讨
《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》亮点迭出
见习记者 曹志男 实习生 曹青萍

  本报讯 企业职工代表和老板面对面坐在会议桌前,为工资与老板“讨价还价”,几名专家不时为职工代表提出合理建议……这是《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中设想的情形。据杭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谭牡频介绍,《办法》最快将于年底与劳动者见面。
  “目前企业与职工的工资协商制度基本上流于形式,许多家族作坊式的中小企业根本没有做到,工资多少完全由老板一人说了算,我们制定这个《办法》,就是要给劳动者都在工资上有更多的发言权。”谭牡频告诉记者,把工资集体谈判内容以立法形式作出硬性规定,确立工资协商由工会、劳动保障部和商会(经济委员会)三方联合管理,并对违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,是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中的3个亮点。
  记者看到,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把计件工资的标准细致到计件单价。“职工把每件衣服所得报酬提高一倍,那么同样一个月的工资,职工就能在规定的8小时内完成,而没必要加班到16个小时。”
  而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,当属为职工代表配备专业工资协商指导员。“律师、会计等专业都是我们要寻求的指导员。”谭牡频说他们已经物色了10名工资指导员,还准备在杭州成立全国首个工资协商指导员基地,为企业职工争取权益服务。”